启用和停用警报系统*
当车辆锁止时,警报系统设警。
启动警报系统
按照以下操作锁止并设警车辆警报系统:
- 按下遥控钥匙的锁止按钮
- 触按车门把手外侧的标记表面或行李箱盖的橡胶压板1。
如果车辆装备无钥匙锁止/解锁功能*和电动行李箱盖,行李箱盖下方的按钮也可用于锁止车辆并启动警报器功能。
注意
未启用警报器时无法锁定车辆。例如,如果车辆停在渡船上,则改为使用警报级别更低的功能。
解除警报系统
按照以下操作解锁并解除车辆警报系统:
- 按下遥控钥匙的解锁按钮
- 握住任一车门把手或轻轻按下行李箱盖的橡胶压板1。
在遥控钥匙不起作用的情况下解除警报系统
即使遥控钥匙不工作(例如,遥控钥匙的电池电量耗尽时),车辆仍可解锁并解除警报。
用可拆卸式钥匙片打开驾驶员车门。
下列情况下将触发警报。
将遥控钥匙置于中央扶手控制台杯架中的备用读取器的钥匙符号上。
顺时针旋转点火旋钮并松开。
警报已停用。
解除被触发的警报
按下遥控开关的解锁按钮,或通过顺时针旋转点火旋钮并随后松开将车辆点火开关置于I位置。
警报系统自动设警和重新设警
警报系统自动重新设警可以防止您离开汽车时意外解除警报系统。
如果汽车用遥控钥匙解锁(这会解除警报系统),但没有任何车门或行李箱盖在两分钟内打开,则警报系统会自动重新设警。车辆也同时重新锁止。
在某些市场,驾驶员车门打开并关闭而未上锁时,警报器将在一定时间延迟后自动设警。
要更改此设置:
在中央显示屏的顶部视图中触按设置。
按下按键。
选择被动警戒解除可暂时停用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