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Safety™的限制

City Safety1功能在特定狀況下會受到限制。

周圍環境

低垂的物體

低垂的物體,例如標記突出裝載物的旗幟/三角旗,或者像輔助燈和保險桿這樣高於引擎蓋的配件,都會限制這個功能。

濕滑路面

在濕滑道路表面上,煞車距離會延長,這可能導致City Safety 避免撞車的能力減低。在此情況下,防鎖死煞車和穩定控制ESC2會發揮最佳煞車力道,同時維持車身穩定。

迎面光線

在強烈日光、反光或佩戴太陽眼鏡等情況下,或者駕駛人不向前直視時,都可能難以注意到擋風玻璃上的視覺警示訊號。

高溫

如果因強烈日光等情況造成乘客室高溫,擋風玻璃上的視覺警示訊號可能會暫時停用。

攝影機與雷達單元的視野

攝影機視野有限,這也是在某些情況下無法偵測到行人、大型動物、自行車騎士與車輛,或比預期更晚偵測到的原因。

滿蓋灰塵的車輛是較不易偵測到的對象,且在天色昏暗時,系統可能很慢才會偵測到機車,甚至完全偵測不到。

若駕駛人顯示器中有文字訊息顯示攝影機和雷達單元受阻,City Safety可能無法偵測到車輛前方的行人、大型動物、自行車騎士、車輛或道路標線。這表示City Safety功能可能減損。

但有些時候擋風玻璃感知器受阻卻不會觸發錯誤訊息,因此駕駛人必須注意保持攝影機與雷達單元前方擋風玻璃的潔淨。

 重要

駕駛人支援組件的保養僅限於在維修中心進行-建議交由Volvo授權維修中心處理。

駕駛人介入

倒車

當您的愛車在倒車時,City Safety會暫時關閉。

低速

City Safety在極低速時不會啟用 - 低於4 km/h (3 mph)時,這就是以極慢速度接近前方汽車時該系統不會介入作用的原因,例如在停車時。

主動駕駛人

駕駛人的指令動作總是有優先權的,這就是為什麼City Safety在駕駛人明確轉向、煞車且斷然踩油門加速時不會介入或會延遲警示/介入的原因,即使碰撞無可避免也不會介入。

因此,在駕駛人表現主動且有意識的駕駛行為時,碰撞警示和介入會延遲動作,以減少不必要的警示。

雜項

 警告

駕駛人支援僅會在雷達單元偵測到障礙物後發出警告─因此有可能漏發或遲發警告。
  • 切勿等待警示或介入。請視狀況需要踩下煞車。

 警告

  • 如果交通情況或外部影響導致攝影機及雷達單元無法正確地發現前方行人、自行車騎士、大型動物或車輛,則警告功能和煞車干預可能會延遲作用,或甚至完全不發生作用。
  • 系統在夜間只能偵測到頭尾燈均開啟且亮度充分的車輛。
  • 攝影機和雷達裝置的行人和自行車騎士範圍有限。系統可在相對速度低於 50km/h (30mph)下提供有效警示和煞車干預。對於靜止或緩慢移動物體,在高達 70km/h (43mph)的車速下,警示和煞車干預有效。車速超過70 km/h (43 mph)時,針對大型動物的減速低於15 km/h (9 mph)。若車速較低,針對大型動物的警示與煞車干預功能效果較差。
  • 針對靜止不動或者速度極慢的車輛與大型動物的警示功能可能因為黑暗或能見度太差而關閉。
  • 當車輛速度超過時速 80km/h (50mph)時,針對行人的警示與煞車干預功能會關閉。
  • 請勿在攝影機及雷達單元前方或周圍的擋風玻璃內側放置、黏貼或安裝任何物品— 否則可能影響與攝影機有關的功能。
  • 攝影機感知器區域內若有物體、雪、冰或塵土,可能導致其功能降低、完全失效或產生錯誤回應。

 警告

  • City Safety自動煞車功能可預防碰撞或減緩碰撞速度,但為確保完整的煞車效能,即使車輛自動煞車,駕駛人仍務必要踩下煞車踏板。
  • 警告與轉向輔助只有在發生高度碰撞風險時才會啟動-因此您絕對不可等到City Safety的碰撞警示介入。
  • 當車輛速度超過 80km/h (50mph)時,針對行人及自行車騎士的警示與煞車介入功能會關閉。
  • 在猛然加速的情況下,City Safety不會啟動任何自動煞車功能。

 注意

此功能使用汽車的攝影機和雷達單元,它們有一定的侷限性。

市場限制

City Safety並非在所有國家都有提供。若 City Safety 未出現在中央顯示器的設定選單中,就表示本車不具備此功能。

在中央顯示器的頂端畫面搜尋:

  • 設定My CarIntelliSafe
  1. 1 此功能僅於部份市場提供。
  2. 2 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