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自动限速器的容差
限速器功能(ASL1)可根据不同的容差水平进行设置。容差以与在限速器中执行速度设置相同的方式进行调整。
例如,如果车辆遵循规定的限速70公里/小时(43英里/小时),驾驶员可选择允许车辆保持75公里/小时(47英里/小时)的速度。
![P5-1917-Change tolerance for Adjustable Speed Limiter](https://www.volvocars.com/images/support/img893d8324f9d4e767c0a801527bac6358_2_--_--_VOICEpnghigh.png?imwidth=1600)
按下方向盘按钮
(1),直至车速表 (2) 中央的70公里/小时(43英里/小时)更改为75公里/小时(47英里/小时)。
![P5-1507-Cruise Control, speed limiter, increase speed symbol 5x3,5](https://www.volvocars.com/images/support/img5c06e076d46441dac0a8015260ee4a00_1_--_--_VOICEpnghigh.png?imwidth=1600)
此后,只要经过的道路标志显示70公里/小时(43英里/小时)的车速,车辆就可采用所选容差5公里/小时(4英里/小时)。
该容差将持续沿用,只到经过标示车速降低或升高的下一个道路标志 - 于是车辆将使用新的标示限速,容差从内存中删除。
注意
最大可选容差为+/- 10公里/小时(5英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