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警示系统*

Driver Alert System(驾驶员警示系统)的用处是对驾驶能力变差或者无意换道的驾驶员提供辅助。

Driver Alert System 包括两个不同功能,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分别使用:

一个打开的功能设定在待机模式,在时速超过65 km/h之前不会自动启动。

车速降至60 km/h以下此功能就再次关闭。

两个功能都使用一台摄像头,其功能取决于所行驶车道两边是否有油漆的路边标记。

 警告

无法在所有条件下工作,仅设计用作辅助设备。

驾驶员应始终对确保车辆安全驾驶承担最终责任。

  1. * 选配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