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和停用警报系统*
警报器在锁止车辆时启用,在解锁汽车时停用。也可以在没有有效钥匙的情况下停用警报器。
启用和停用警报系统
警报器在锁止车辆时启用,在解锁汽车时停用。
注意
未启用警报器时无法锁定车辆。例如,如果车辆停在渡船上,则改为使用警报级别更低的功能。
在遥控钥匙不起作用的情况下解除警报系统
即使遥控钥匙不工作(例如,遥控钥匙的电池电量耗尽时),车辆仍可解锁并解除警报。
用可拆卸式钥匙片打开驾驶员车门。
下列情况下将触发警报。
将遥控钥匙置于中央扶手控制台杯架中的备用读取器的钥匙符号上。
顺时针旋转点火旋钮并松开。
警报已停用。
解除被触发的警报
按下遥控开关的解锁按钮,或通过顺时针旋转点火旋钮并随后松开将车辆点火开关置于I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