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

此電池為汽車的主要電氣系統供電,包括大部分的電氣設備。混合動力電池用於啟動內燃引擎。

起動電瓶為12 V電池,其尺寸可為此車款的特定電氣系統和功能供電。

  • 絕對不可在引擎運轉時拆離起動電瓶。
  • 檢查連往電瓶的電線是否連接正確並固定妥當。

 重要

特定車款的電池附有固定帶。請確認此束帶保持拉緊狀態。

 重要

若要更換電池,請務必以具有冷起動能力且與原電池相同大小的電池進行更換(請參考電池上的標貼)。Volvo建議您使用Volvo授權維修中心更換電池。

 警告

若發動電瓶斷開,必須重設自動啟閉功能之後才能正常運作。為使防夾保護功能發揮作用,必須重設。

 警告

  • 電池會產生氫氧混合氣,這是極具爆炸性的氣體。跨接電纜線若連接不正確可能會產生火花,而這點火花就足以造成電池爆炸。
  • 請勿將跨接電纜線連接到任何燃油系統組件或任何移動部件。請小心引擎零件高溫。
  • 電池內含能造成嚴重灼傷的硫酸。
  • 若您的眼睛、皮膚或衣物接觸到硫酸,請以大量清水沖洗。若硫酸濺到眼睛,請立即就醫。
  • 切勿在電池附近吸菸。

起動電瓶的使用壽命及容量

起動電瓶的使用壽命受許多因素影響,例如起動次數、電力耗盡次數、行駛方式、駕駛條件和氣候條件。電池的起動能力會隨時間而逐漸降低,因此如果汽車暫時不使用或僅行駛短距離,需對其充電。極端寒冷也會限制發動容量。若起動電瓶放電的次數太多,對於使用壽命會產生負面影響。

為了使起動電瓶保持良好狀態,建議每星期至少行駛15分鐘,或是將電池連接至自動涓流充電的充電器。將起動電瓶保持在滿電狀態有助於延長手用壽命。

位置

P5-1507 Starter battery location
起動電瓶位於行李廂中。

起動電瓶的規格

電瓶類型H8 AGM
電壓(V)12
冷車發動能力1 - CCA2 (A)850
尺寸,L×B×H353×175×190公釐(13.9×6.9×7.5吋)
電量(Ah)95
  1. 1 依據 EN 標準。
  2. 2 Cold Cranking Ampe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