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车速警告及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信息系统
RSI1的子功能限速警告为可选项 - 驾驶员可选择将其开启或关闭。
当超过适用的限速或预选的“最高速度”时,限速警告会向驾驶员发出警告 - 约1分钟后,此警告在同一个限速区域内重复一次,除非驾驶员降低车速。
只有当车辆到达新的/不同的限速区域时,才会发出包括提醒在内的超出限速的新警告。
发出速度警告的方法是:超出车速时,显示最大允许车速的驾驶员显示屏符号2临时闪烁。
如果根据车速摄像头信息超过限速,则始终发送速度警告。
设置
调整速度警告限制
驾驶员可选择在车速高于标示车速时接收警告。
按如下步骤选择车速警告限值:
在中央显示屏的顶部视图中选择。
选择限速警告。
此功能启用并显示限速选择器。
通过按下屏幕上的向上/向下箭头调整车速警告限制。
(注意,当驾驶员显示屏显示超速摄像头符号时,此功能未对所选限制予以任何考虑)。
声音警告打开/关闭
还可在接收车速警告的同时听到声音警告。
按如下步骤更改声音警告设置:
在中央显示屏的顶部视图中选择。
选择/取消选择道路标志声音警告可启用/关闭声音警告功能。
道路标志声音警告功能启用后,驾驶员在驶向单行道/禁止入内的入口时也会收到警告。
电子警察警告 打开/关闭。
如果车辆配备Sensus Navigation*并且地图数据包含有关超速摄像头的信息,驾驶员可选择在接近超速摄像头时接收声音警告。
按如下步骤更改声音警告设置:
在中央显示屏的顶部视图中选择。
选择/取消选择电子警察音频警告可启用/关闭超速摄像头声音警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