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 暫時關閉並處於待機模式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ACC – Adaptive Cruise Control) 可幫助駕駛人保持平緩的車速,與前方汽車維持預設的距離。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功能可暫時關閉並設為待機模式。

P4-1220-ACCmedSL Rattknappar
具備速度限制器的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P4-1220-ACCutanSL Rattknappar
不具備速度限制器的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暫時關閉/待機 - 配備速度限制器

欲暫時關閉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並將其設為待機模式:

  • 請按方向盤按鍵 Ikon avaktivering farthållare
P3-0720 Symbol farthållare 2 此燈號暨已儲存的車速記號便會由綠色變成白色。

暫時關閉/待機模式 - 無速度限制器

欲暫時關閉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並將其設為待機模式:

  • 請按方向盤按鍵 Ikon farthållare 4

因駕駛人干預而進入待機模式

如有以下情況,自適應定速控制會暫時關閉並自動設定在待機模式:

  • 踩下腳煞車
  • 踩下離合器踏板的時間超過 1 分鐘1
  • 排檔桿已移到 N 檔(自排變速箱)
  • 駕駛人將車速維持在高於儲存速度的時間超過1分鐘

此時駕駛人必須調節車速。

踩油門踏板暫時性地增加車速,例如在超車時,並不會影響到設定 - 鬆開油門踏板時汽車會恢復到最後儲存的速度。

如需進一步資訊,請參閱「管理速度」 「超越其他車輛」等節次。

自動待機模式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的運作仰賴其他系統,如穩定系統ESC。若其中任何一種系統停止運作,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功能會自動關閉。

在自動解除的情況下,綜合儀錶板會發出聲音訊號並顯示訊息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已取消。此時駕駛人必須介入並調適車速及和前車的距離。

自動解除的原因可能是:

  • 駕駛人打開車門
  • 駕駛人解下安全帶
  • 引擎轉速太低/高
  • 速度已下降到低於時速 30 公里2
  • 車輪失去抓地力
  • 煞車溫度太高
  • 該雷達感知器覆蓋了異物,例如濕雪或者大雨積水(雷達波被阻擋)。

如需和符號、訊號及其意義有關的進一步資訊,請參閱「顯示幕中的符號與訊息」一節。

回復所設定的速度

按一下方向盤按鍵 Ikon farthållare 5 即可重新啟動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的待機模式 - 而車速則設定為最後一次儲存的速度。

 注意

當藉由選取Ikon farthållare 5來恢復速度時,可能會發生標示車速增加的情形。
  1. * 選配/附件。
  2. 1 離開原檔位並選擇較高或較低檔位並不會影響到待機模式。
  3. 2 這不適用於具備「佇列輔助」功能的汽車 - 該功能至速度降到停止不動狀態都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