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Bluetooth® 裝置

可同時連接兩個Bluetooth®裝置。一支電話及一個媒體裝置,並可在兩者間切換。也可一邊撥打電話,一邊聆聽串流音訊檔案。可透過行動電話的網際網路連線將汽車連上網際網路

最多可登記 15 個Bluetooth®裝置。每個裝置執行一次登記。裝置在登記後便不需要處於可見到/可搜尋狀態,只需啟用Bluetooth®

 注意

若電話的作業系統正在更新,則該電話的登錄可能會被中斷。此時,請中斷該電話的連線,請參閱拆除Bluetooth®裝置,然後重新連線。

依據裝置之前是否已經連接過,外部裝置的連接方式會有所不同。以下連線選項假設這是第一次連接(登記)該裝置,且尚未連接其他裝置。連接選項顯示手機的連接。媒體裝置以相同的方式連接,只不過要從主要來源MEDIA開始。

有兩種連接裝置的方式,一是從汽車搜尋外部裝置,一是從外部裝置搜尋汽車。若其中一種選項不能用,可試用另一個選項。

若您尚未進入電話的一般畫面,請按下中控台內的TEL

P3-1346-x60-TEL normal view
電話專用一般畫面的範例。

選項 1 - 透過汽車的功能表系統搜尋外部裝置

使外部裝置可透過Bluetooth®搜尋/見到,請參閱該外部裝置的使用手冊或 www.volvocars.com
請在電話來源的一般畫面中按下OK/MENU並選擇搜尋新電話(媒體裝置請選搜尋新裝置)。
汽車現在會搜尋可使用的Bluetooth®裝置,這可能需要耗時約一分鐘。
請在清單中選取要連線的Bluetooth®裝置,然後使用OK/MENU按鍵確認。
請檢查確認在汽車內指定的數字代碼與該外部裝置上的數字代碼相符。此時,請在這兩個地方都選擇接受。
請在電話中選擇要接受或拒絕任何和電話連絡人及訊息有關的選項。
該外部裝置現在已連線。

如果連線失敗,請按下EXIT,並依選項 2 進行連線。

選項 2 - 利用外部裝置上的 Bluetooth® 功能搜尋汽車。

請在電話來源的一般畫面中按下OK/MENU,選擇使車輛為可偵測,並用OK/MENU確認。
以該外部裝置搜尋Bluetooth®裝置。
該裝置現在會搜尋可使用的Bluetooth®裝置,這可能需要耗時約一分鐘。
在該外部裝置的螢幕上選擇本車的名稱。
請檢查確認在汽車內指定的數字代碼與該外部裝置上的數字代碼相符。此時,請在這兩個地方都選擇接受。
請在電話中選擇要接受或拒絕任何和電話連絡人及訊息有關的選項。
該外部裝置現在已連線。

當外部裝置連線時,該外部裝置的Bluetooth®名稱會顯示在汽車的顯示器螢幕上,並可從汽車控制該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