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行程
安排行程并启动导航功能以导航至指定目的地。
保存一个目的地后即可创建行程。系统每次处理一个行程,每个行程最多包括4个中间目的地。
必须指定目的地才可激活行程。
在导航源的标准视图中,按下OK/MENU并选择旅程。
如果需要指定行程内的中间目的地,选择添加其他途径点。
最多可向行程添加4个中间目的地。顺序可进行调整,请参阅下文“调整行程”章节。
如果需要获取中间目的地的信息,高亮显示中间目的地,按下OK/MENU并选择信息。
设置开始路径导航。
此时当前行程激活并开始导航,除非路线建议功能启用。
如果路线建议功能启用,选择路线。
此时当前行程激活并开始导航。
停止导航
在导航源的标准视图中,按下NAV并选择取消路径导航。
导航中断。
恢复导航
在导航源的标准视图中,按下NAV并选择恢复路径导航。
导航自之前中断处继续。
调整行程
高亮显示中间目的地并按下OK/MENU确认。
选择待调整项并执行更改:
- 删除 - 删除中间目的地。
- 在列表内移动 - 更改行程中的顺序(参见下一标题)。
- 保存 - 保存中间目的地。
更改中间目的地的顺序
选择待移动的中间目的地并按下OK/MENU确认。
显示弹出菜单。
高亮显示在列表内移动并按下OK/MENU确认。
转动TUNE将中间目的地在列表内上/下移动。
到达目标地点后,按下OK/MENU确认。
删除行程
在导航源的标准视图中,按下NAV并选择。
此时删除包括所有中间目的地的当前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