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警示系统*
Driver Alert System(驾驶员警示系统)的用处是对驾驶能力变差或者无意换道的驾驶员提供辅助。
Driver Alert System 包括两个不同功能,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分别使用:
一个打开的功能设定在待机模式,在时速超过65 公里/小时(40 英里/小时)之前不会自动启动。
车速降至60 公里/小时(37 英里/小时)以下此功能就再次关闭。
两个功能都使用一台摄像头,其功能取决于所行驶车道两边是否有油漆的路边标记。
警告
无法在所有条件下工作,仅设计用作辅助设备。
驾驶员应始终对确保车辆安全驾驶承担最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