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輪胎緊急刺穿修復套件

以緊急刺穿修復套件Temporary Mobility Kit(TMK)密封刺穿處。

概覽

P5-1617- S90-V90-TMK overview
  1. P5-Icon red circle 1電線
  2. P5-Icon red circle 2空氣軟管
  3. P5-Icon red circle 3減壓閥
  4. P5-Icon red circle 4保護蓋
  5. P5-Icon red circle 5標籤,最大容許速度
  6. P5-Icon red circle 6瓶架(橘蓋)
  7. P5-Icon red circle 7壓力錶
  8. P5-Icon red circle 8密封膠罐
  9. P5-Icon red circle 9開關

連接

P5-1646-x90-TMK installation

如果是在交通繁忙地點補胎,請架設三角警告標誌並開啟危險警示燈。

若刺穿是由釘子或類似物品造成,請將之留在輪胎內。如此有助封補破洞。

將貼附在壓縮機一側的速度上限標籤撕下。將之張貼在擋風玻璃上醒目處,做為遵守速限的提醒。使用輪胎緊急刺穿修復套件後,行車時速不應超過80 km/h (50 mph)
確定點火開關在位置0,然後取出電線和空氣軟管。
轉開壓縮機的橙色帽蓋,然後轉開瓶身的塞子。

 注意

使用之前不要破壞該罐子的密封。密封在膠罐旋入時就會打開。
將瓶身轉入至瓶座底部。
瓶身及瓶座配備有倒鉤,以防密封膠漏出。當瓶身轉入時,無法再次從瓶座轉出。拆卸瓶身的作業必須在維修中心進行,Volvo建議您前往Volvo授權維修中心。

 警告

  • 若密封液接觸到皮膚,請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淨。
  • 若密封液接觸到眼睛,必須立即以大量洗眼液或清水沖掉。如果仍感覺不適,應就醫檢查。

 警告

請勿轉開瓶子,為了防止洩漏,裡面安裝了反向扣。

轉開輪胎的防塵蓋。

檢查空氣軟管上的減壓閥是否鎖緊,並將空氣軟管的閥件連接轉到輪胎氣嘴螺紋的底部。

將電線連接至最近的 12 V 插座並發動車輛。

 注意

操作壓縮機時,務必確定沒有其他12 V插座正在使用中。

 警告

當引擎運轉時,請勿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將兒童留在車內。
啟動壓縮機,請將開關撥到位置I

 警告

操作壓縮機時切勿站在輪胎旁邊。如果出現裂痕或不平現象,就必須立即關閉壓縮機。行程不可繼續。我們建議您聯絡獲得本公司授權的輪胎中心。

 注意

當壓縮機啟動時,壓力可能會增加到 6 巴,但壓力會在約 30 秒後下降。
將輪胎充氣7 分鐘。

 重要

壓縮機的韻晴時間不可超過10分鐘 - 否則可能過熱。
關閉壓縮機,檢查壓力錶上的壓力。最低壓力為 1.8巴(bar)而最大壓力為 3.5 巴(bar)。(如果壓力過高,請用減壓閥來釋放空氣。)

 警告

若壓力低於 1.8 bar, 則表示輪胎破洞太大。行程不可繼續。我們建議您聯絡獲得本公司授權的輪胎中心。
關閉壓縮機,然後斷開電線。
將空氣軟管從輪胎氣嘴上轉下,再將防塵蓋裝回輪胎上。
將保護蓋裝回空氣軟管上,以防剩餘密封膠漏出。
以不超過時速80 km/h (50 mph)立即行駛至少3公里,讓密封膠均勻密封輪胎。

 注意

在前幾圈轉動中,輪胎會從刺穿孔中噴出一些密封膠。

 警告

開動時應確定無人站在車旁,以免被密封液噴到。應保持至少兩公尺的距離。

後續檢查

將空氣軟管接至輪胎氣嘴上,並將閥件連接轉到輪胎氣嘴螺紋的底部。壓縮機必須關閉。

讀取壓力錶上的輪胎壓力。

  • 如果輪胎壓力低於1.3 bar,表示輪胎未完全密封。此時不可繼續行駛。請洽輪胎維修中心。
  • 如果輪胎壓力超過 1.3 bar,則應將輪胎充氣至駕駛側門柱上輪胎壓力標籤所指定的壓力(1 bar = 100 kPa)。如果輪胎壓力太高,請用減壓閥釋放空氣。

若輪胎需要充氣:

  1. 將電線連接至最近的 12 V 插座並發動車輛。
  2. 啟動壓縮機並將輪胎充氣至輪胎壓力標籤上指定的胎壓。
  3. 關閉壓縮機。

取下輪胎密封設備,將保護蓋裝回空氣軟管上,並將軟管收摺於箱中。

將 TMK 放入行李廂區域。

 警告

請勿轉開瓶子,為了防止洩漏,裡面安裝了反向扣。
將防塵蓋裝回輪胎上。

 注意

  • 為避免砂礫、塵土等損害閥門,請務必在為輪胎充氣後裝回防塵蓋。
  • 僅可使用塑膠防塵蓋。金屬防塵蓋會生鏽並變得難以取下。

 注意

密封膠罐與軟管在使用後必須更換。Volvo建議您讓Volvo授權維修中心來執行這更換的工作。

 警告

定期檢查輪胎壓力。

Volvo 建議您將車輛開到最近處的Volvo授權維修中心以更換/修理損壞的輪胎。並通知授權維修中心人員輪胎含有密封膠。

 警告

使用緊急刺穿維修套件之後,您的駕駛速度不可超過80 km/h(50 mph)。車胎補過後,Volvo 建議前往授權維修中心接受檢查(最長駕駛距離為 200 公里)。維修中心的人員能判斷該輪胎能否修理或需要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