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警告系统* - 限制

“带自动制动和骑车人与行人探测功能的碰撞警告系统”的设计是为了在与行人、骑车人和前方静止车辆或同方向行进车辆有碰撞危险时辅助驾驶员避免碰撞。

该功能受到某些限制 - 例如,它在车辆行驶4 公里/小时3 英里/小时)后才启用。

在强烈日光、反光或佩戴太阳眼镜等情况下,或者驾驶员不向前直视时,都可能难以注意到碰撞警告系统的视觉警告信号。所以,警告声应该一直保持在启动状态。

在湿滑道路表面上,制动距离会延长,这可能导致避免撞车的能力减低。在这种情况下,ABS和ESC系统都会提供最佳制动力,保持汽车稳定性。

 注意

如果强烈的阳光照射导致乘客厢的温度异常高,视觉警告信号可能会暂时不可用。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即使声音警告信号在菜单中禁用,它也仍然激活。

  • 如果与前方车辆的距离很近,或是方向盘和踏板的运动幅度很大(例如,非常主动的驾驶风格),将不会发出警告。

 警告

如果雷达或摄像头传感器因交通状况或外部影响而无法正确探测到前方行人、车辆或骑车人,则会稍后或完全不实施警告和制动干预。

传感器系统在检测行人和骑车人时工作范围受限1 - 该系统可在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approx. 30英里/小时)时触发有效警告和制动干预。对于静止或缓慢移动的车辆,警告和制动干预在车速不超过 70公里/小时 (43英里/小时) 时有效。

因黑暗或可见度较差,对静止或缓慢行驶车辆的警告会解除。

当车速超过80公里/小时(50英里/小时) 时,对于行人和骑车人的警告和制动干预会关闭。

碰撞警告系统和适应性巡航控制使用相同的雷达传感器。

如果觉得警告次数太多,或者干扰驾驶,就可以降低警告距离。接着,系统稍后给出警告,这可以减少警告的总次数;请参阅碰撞警告系统 - 操作

在挂入倒档的情况下,带自动制动的碰撞警告系统临时禁用。

带自动制动的撞击警告在低速时不启动 - 指车速低于4 公里/小时3 英里/小时)时,这就是为什么汽车在非常慢速接近前方汽车的情况下该系统也不会介入作用的原因,例如在驻车时。

在驾驶员展示主动、有意识的驾驶行为的情况下,碰撞警告可能会稍微延迟,以便将不必要的警告保持在最低限度。

当自动制动已防止车辆与一静止物体碰撞后,车辆会保持不动最多1.5秒。如果本车是因前方移动中的车辆而制动,那么,车速就会降低到如同前方汽车保持的速度。

手排车在自动制动停止后,除非驾驶员能够及时踩下离合器踏板,否则发动机会熄火。

  1. * 选配件/附件。
  2. 1 对于骑车人,警告和完全制动干预可能会很晚启动或同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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