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用和启动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
如果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 (Adaptive Cruise Control - ACC) 要控制速度和距离,则其必须首先启用。
启用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
发动机起动后,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立即处于待机模式。
按下◀ (2) 或▶ (3) 可浏览至符号/功能 (4)。
符号显示,且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置于待机模式。
启动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
要启动ACC,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 驾驶员座椅安全带必须系好,且驾驶员车门必须关闭。
- 本车前方合理距离内必须有车辆(“目标车辆”),或当前速度必须至少达到15公里/小时(9英里/小时)。
- 适用于配备手动变速箱的车型。车速必须为最低车速30公里/小时(20 英里/小时)。
在符号/功能显示的情况下 - 按下方向盘按钮 (1)。
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启动,当前速度被存储起来,以数字形式显示在车速表中央。
仅在距离符号显示两辆车时通过ACC对前车的时间间隔进行调整。
同时,标示速度范围:
速度上限为存储/选择的速度,速度下限为前方车辆(目标车辆)的速度。